各部门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国办发〔2015〕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政办发〔2016〕13号)和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鲁财大东方院字〔2016〕14号),培育创新创业教育师资,构建校内外、专兼职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,加强和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经研究决定,组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导师类型

导师类型分为:创新教育导师、创业教育导师、学科专业导师,每位教师限申报其中一类。 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有良好的道德风尚、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表达能力。

2.有奉献精神,愿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付出时间和精力。

3.有较强的原则性,遵守组织纪律,作风公道正派。

4.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,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。 

(二)类型条件

1.创新教育导师,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;有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经验;发表过专业领域创新成果论文或专著、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的优先考虑。

2.创业教育导师,熟悉产业政策、企业经营和市场规则;有指导大学生创业活动经验的优先考虑。

3.学科专业导师,须有一定学科理论水平或技术研发服务能力,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、或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、或取得重要技术研发成果;有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。 

三、工作职责

(一)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和咨询活动。

(二)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评审活动。

(三)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活动。

(四)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和调研活动。

(五)应邀参加学校创新创业课程讲授、论坛讲座、创新创业沙龙、实践辅导等活动。

(六)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四、导师管理

(一)导师遴选。各系部择优推荐,学校根据各系部推荐的人选信息遴选。入选导师首聘期限为2年,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颁发聘书。

 (二)导师考核。入选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,由导师本人撰写年度工作报告,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考核。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,每2年进行一次增选更新,期满通过考核者续聘。

 (三)参加山东省导师库建设。学校将从导师库中,遴选优秀人选推荐加入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人才库。 

 五、相关事宜

(一)各部门、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本部门、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的组织和推荐工作。

(二)校内专任创新创业导师的年度考核情况,作为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、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。

(三)申报渠道。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由各部门、单位择优申报,名额不限,可以是在职教师,也可以是校外聘任导师。鼓励校外知名专家、创业成功者、企业家、风险投资人、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积极参与。在职教师通过所在部门、单位申报,校外聘任导师可依托学校某部门、单位申报。

(四)申报时间

1.各部门、单位请于10月25日前推荐并组织本部门、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《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库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,及汇总表(附件2)送交创新创业学院综合办公室(临时办公地点:坤元楼205)。

2.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包请发至邮箱sdorcxcy@163.com,邮件名、压缩文件名为“***(部门、单位)2016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申报材料”。